问:您好,我司因生产技术上的原因导致在生产保税成品的过程中使用了一些非保税料件,如果我司因此导致单耗申报不实的话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