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涉嫌走私行为,老板和经理被捕,现在海关又从报关员那里扣押了一个U盘,该盘里有大量的我司与境外供应商之间的对账文件往来,请问这个U盘里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走私案的证据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U盘存储信息属于电子数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在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延伸阅读:
“第二条 侦查机关应当遵守法定程序,遵循有关技术标准,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提取电子数据;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判断电子数据。”
“第六条 初查过程中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以及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法发〔2016〕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