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朋友因为走私普通货物一直关在看守所,也没有办成取保候审。现在一审判决出来,判了1年8个月,而他在看守所也整整1年7个多月了。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同案的其他被告上诉,还要二审,是否会影响他到期释放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有关规定,您所述情况,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不因一审判决未发生效力而导致继续羁押。
延伸阅读:
“第一百三十四条……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