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昨天在海关律师上看到国家出台了一个文件,到今年底加工贸易内销时不用交缓税利息,我觉得很好奇,我公司恰好去年办理加工手册,估计也会作内销处理,虽然今年不用交了,但想知道这个缓税利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中国海关律师:海关征收加工贸易内销征税缓税利息始于1996年6月1日,征收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5号)。可参阅该通知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