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国家药监局 | 公告2022年第92号 | 2022年10月24日发布 | 2022年11月1日实施 | 药品
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 现行有效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和2022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商务部对各地报来的2022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企业材料进行了审核。
为加强电子烟管理,规范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以下称电子烟产品及原料)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濒管办)决定在国家濒管办2020年第1号公告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授权各办事处核发野生植物类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范围。自2022年10月10日起,进口CITES附录Ⅰ、Ⅱ野生植物及其部分和衍生物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政许可由各办事处实施审批。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制定了《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和《2023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告。
为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加强对文物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3号,以下简称《文物犯罪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意见。
- 规范性文件
- 国家药监局 | 公告2022年第67号 | 2022年8月22日发布 | 2022年8月22日实施 | 药品
国家药监局决定,自即日起,暂停该产品在中国境内进口、销售和使用,并对相关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各进口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发放该产品的进口通关凭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