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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金矿产
    • 规范性文件
    •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 |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16〕第9号) | 2016年4月26日发布 | 2016年6月1日实施 | 五金矿产
    • 根据《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发布),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促进贸易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决定开展《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以下简称《准许证》)“非一批一证”(正、背面样式见附件)管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频繁的法人可以按照《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的条件和审批流程,申请“非一批一证”...
    • 现行有效
    • 规章
    •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 | 令2015第1号  | 2015年3月4日发布 | 2015年4月1日实施 | 五金矿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制定了《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人民银行行长  周小川海关总署署长  于广洲2015年3月4日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行为,加强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
    • 已被修订
    • 规范性文件
    •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 | 银发(1988)363号 | 1988年11月26日发布 | 1988年11月26日实施 | 五金矿产
    •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黄金及其制品加强管理的通知 (银发(1988)363号)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分行、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加强对黄金及其制品进口的管理,保证国内市场的稳定,防止外汇的流失,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对进口黄金及其制品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旅客带进黄金及其制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进境时应当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予以免税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带进的黄...
    • 失效,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2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