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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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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 | 令第53号 | 2001年8月4日发布 | 2001年8月4日实施 | 濒危野生动植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1999年9月9日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作如下修改。
    • 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