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处理问题) (2004年第19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和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继续发展,必须在规范加工贸易管理的同时,解决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加工贸易逾期手册积案。现就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在公告施行之日前,因企业已破产、解散、倒闭等产生的逾期手册,有关企业或当事人应在公告施行后1个月内主动向海关提供...
海关总署办公厅 明确成人玩具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办函〔2002〕425号注:此文件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决定废止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关于成人玩具出口问题,2002年11月外经贸部来函《关于成人玩具出口有关问题意见的函》(外经贸贸制函〔2002〕867号)中已明确:“鉴于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成人玩具(性功能助复器)没有明确的禁止或限制出口规定,因此,应准许该商品各种贸易方式项下的自由...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成品油国营贸易企业代理来料加工企业进口柴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12月20日 国经贸厅外经[2002]176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省,宁波、厦门、深圳市经贸委(经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执行我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我国2002年恢复柴油进口,并在...
海关总署 加工贸易合同核销适用单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署税函〔2001〕272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关于加工贸易合同核销适用单证的问题,总署曾以《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合同核销中适用单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2001〕147号)文予以规范。近期又有部分海关来函、来电,要求总署明确进口报关单是否也适用署税〔2001〕147号文的规定。经研究,现对署税〔2001〕147号补充通知如下: 加工贸易合同核销中使用的进口报关单同样适用署...
海关总署 重申加工贸易企业由主管海关负责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和合同备案手续的通知署法函〔2001〕217号注:此文件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决定废止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据有关海关反映,一些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使用同一地址、厂房另行注册其他名称,并向邻近的非主管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和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致使以两个企业名称分别进口的料件及成品混存、混用。由于这种两个名称的企业分别在不同的海关注册、备案,给海...
海关总署 加工贸易合同核销中适用单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2001〕147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近有部分海关来文、来电反映:由于加工贸易企业在异地口岸进出口的报关单据出现误投或遗失等情况,造成加工贸易手册无法按时核销,进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报关单是企业进出口通关的主要单证,记录了企业每一批次的货物进出口情况。在海关尚未实现电脑联网管理以前,报关单是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时的重要凭证,是核对企业加工贸...
海关总署关于银行履行加工贸易 保函项下赔付责任时征收滞纳金问题的通知 (2000年5月17日 署税〔2000〕236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关于加工贸易企业以多种形式缴纳税款保证金办法实施细则》(署税〔2000〕124号)第九条规定:“当企业发生走私违规或欠税等行为时,海关对企业欠缴的税款及缓税利息进行一次性强行扣划。……中国银行凭上述单证在海关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次日起、30日内...
海关总署关于下放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及核销权限的通知 (署税〔2000〕567号 2000年9月24日)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为转变职能,减少总署和各关的事务性审批工作,有效地开展对加工贸易的宏观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加工贸易敏感商品合同备案、上报500万元以上合同情况、延期合同的审批以及受不可抗力的灾害保税货物核销审批的权限予以调整和下放。现就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重点敏感商品备案问...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 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 (署办法[2000]102号 2000年2月25日)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近日,部分海关就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以出顶进的国产料件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再利用的边角废料经批准内销时,海关是否验核《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等单证问题请示总署。按照现行操作办法,上述边角废料经批准内销时,应按一般贸易监管方式进行监管。但由于这些边角废料是在国内进行加工过程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