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H公司出口智能指环到香港,该智能指环用于显示时间和测心率,并在外壳上镶上了黄金,H公司出口该产品最终向深圳税务局申报了出口退税款,并取得退税款1012.87万元。
深圳税务局通过函调后,发现H公司从国内购买了大额黄金,金额达6000万元,并且均是真实的交易;另外,智能指环也是真实出口的,不存在假报出口的问题;且黄金的占比低于80%,初步分析H公司出口的智能指环,是满足出口退税条件的。
但是,深圳税务局还是存在疑虑,为何要在智能指环的外壳上镶上黄金呢?以黄金为原材料,是否会改善智能指环的性能呢?为了解开重重疑云,最终税务、公安、海关跟银行成立了专案组,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H公司的上述出口安排,实际上涉嫌骗取出口退税。
二、多部门联合调查H公司涉嫌骗税
1. 监控涉案人员的通信,获取境外销售信息
专案组决定重点调查黄金智能指环在境外的销售情况,虽然受执法权限限制,专案组无法跨境跟踪货物最终的行踪,但通过技侦技术,监控了涉案人员的通信。
专案组通过监控发现,每当H公司有黄金智能指环出口时,就会派专人将货物从口岸出关并送到购买方香港J公司所租借的一个临时仓库中。但奇怪的是,H公司将成品运送到仓库后,有关人员立即指使送货员等人将黄金从智能指环上拆卸下来,并将黄金进行了单独销售处理,出口的黄金智能指环并未销售给消费者。
2. 指环配件循环进口,且进口价格远高于国内市场价格
同时,专案组还分析了H公司的进口报关单等资料,发现指环配件涉及循环进口,具体为:进口价格为75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25元,而国内的市场价却只需要人民币50元,明显不符合常理。
初步分析,专案组认为,H公司花高价从香港进口指环配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产品的总成本,因为指环配件的价值高了,可以拉低黄金在智能置换中的成本占比,进而将黄金的成本比例控制在80%以下,以满足出口退税的政策要求。
3. 境内外关联公司资金出现回流
另外,专案组还对H公司的关联关系进行了核查,最终在香港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发现H公司的控股股东跟香港J公司的股东相同,都是香港人刘某。
通过对资金流向进行调查,发现H公司每次出口黄金智能指环到香港后,针对黄金部分结汇的金额,通常是在收到结算款后,经过多个账户的周转,最终回到香港J公司。这也表明,该案件中境内外关联公司出现了资金回流。
最终,经过专案组的调查后,认定了H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并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
三、律师点评
1. 贵金属制品出口成税务局的重点调查对象
为什么按照正常价格真实出口货物,最后会被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呢?这是因为国家对贵金属的出口是严格管制的,需要有许可证或者配额才能从事贵金属出口业务。另外,因贵金属具有体积小、单价高、管控严等特点,以贵金属为原材料生产的制品,往往会成为税务局的重点调查对象。
根据《关于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8号),若出口的货物,金银等原材料成本占比高于80%,是不可以办理出口退税;金银等原材料成本占比低于80%,才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具体出口退税率以国家的最新政策为准。
实践中,有很多人通过逆向操作的方向,先计算出配件的成本,然后推算出贵金属的成本,将其控制在80%以下,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把贵金属出口到国外,同时还能享受出口退税,但这种“一举两得”的逆向操作是存在风险的。
2. 产品性能是否符合常理,成为调查涉嫌骗税案件的切入口
本案中,专案组向贵金属行业协会专家进行了咨询,了解到在智能指环的外壳上镶上黄金,不仅无法明显改变指环的功能,也不会提高产品的性价比,因此智能指环在实际生产时普遍不会以黄金等贵金属为原材料。H公司生产的黄金智能指环产品性能不符合常理,成为了涉嫌骗税案件调查的切入口。
除了黄金智能指环外,实践中还存在把白银加工成高性能导向、把白银伪加工成溅射靶组建、或者将金属锡伪造成连接线等出口方式,这些产品性能均存在异常,最终通过深入调查基本都被认定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
3. 跨境信息共享,为税务局调查骗税提供便利
有很多人可能觉得,出口业务有些信息是在境外,税务局在调查取证方面会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现在随着CRS的普及以及各国、各区域间的协作加强,在国际间的情报共享、税务局调查境外的信息(比如香港的银行流水)等方面,难度可谓是越来越低。
在本案中,税务局就是在香港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了解到H公司控股股东与香港股东一致、以及境内外关联公司出现资金回流等重要信息,而且这些信息最终成为认定H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的直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