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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对等关税政策要点和CBP申报指引
发布时间:2025-04-09 14:11:00  作者:费云     浏览:907次

2025年4月2日(美东时间),美国总统特朗普举行记者会,宣布对全球主要贸易伙伴加征“对等关税”。随后,白宫官网分别公布了《互惠关税调节进口以纠正美国长期巨额货物贸易逆差问题》(Regulating Imports with a Reciprocal Tariff to Rectify Trade Practices that Contribute to Large and Persistent Annual United States Goods Trade Deficits )的总统行政令。4月3日,《联邦公报》中更新了本次行政令14257号,并新增附件3对本次对等关税政策作出说明。随后,4月5日,根据美国海关(CBP)公布了对等关税申报指引。4月8日,特朗普对华关税政策再次升级,针对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产品额外加征50%关税,对等关税税率由34%上调至84%,4月10日又再次更新至125%。


图片1.png

 

一、特朗普对等关税政策要点

(一)根据美国总统行政令14257号,本次“对等关税”措施具体包括:

1. 对所有进入美国的商品征收10%的“最低基准关税”,该关税将于美东时间4月5日12:01生效。对于在美东时间4月5日12:01前在装运港装上船并处于最终运输方式的货物,它们在进入美国时将不缴纳本次规定的额外关税。

2. 对57个国家和地区进入美国的商品征收“对等关税”,该对等关税将于美东时间4月9日12:01生效。其中,对于在美东时间4月9日12:01前在装运港装上船并处于最终运输方式的货物,在进入美国时将不缴纳本次对等关税。本次规定涉及的各国家及地区的对应税率请见下表。

序号

国家

互惠关税(调整后)

序号

国家

互惠关税(调整后)

1

阿尔及利亚

30%

30

马拉维

17%

2

安哥拉

32%

31

马来西亚

24%

3

孟加拉国

37%

32

毛里求斯

40%

4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35%

33

摩尔多瓦

31%

5

博茨瓦纳

37%

34

莫桑比克

16%

6

文莱

24%

35

缅甸

44%

7

柬埔寨

49%

36

纳米比亚

21%

8

喀麦隆

11%

37

瑙鲁

30%

9

乍得

13%

38

尼加拉瓜

18%

10

中国

34%(更新125%)

39

尼日利亚

14%

11

科特迪瓦

21%

40

北马其顿

33%

12

刚果民主共和国

11%

41

挪威

15%

13

赤道几内亚

13%

42

巴基斯坦

29%

14

欧盟

20%

43

菲律宾

17%

15

马尔维纳斯群岛

41%

44

塞尔维亚

37%

16

斐济

32%

45

南非

30%

17

圭亚那

38%

46

韩国

25%

18

印度

26%

47

斯里兰卡

44%

19

印度尼西亚

32%

48

瑞士

31%

20

伊拉克

39%

49

叙利亚

41%

21

以色列

17%

50

中国台湾地区

32%

22

日本

24%

51

泰国

36%

23

约旦

20%

52

突尼斯

28%

24

哈萨克斯坦

27%

53

瓦努阿图

22%

25

老挝

48%

54

委内瑞拉

15%

26

莱索托

50%

55

越南

46%

27

利比亚

31%

56

赞比亚

17%

28

列支敦士登

37%

57

津巴布韦

18%

29

马达加斯加

47%




(二)各国家及地区的对应税率的计算逻辑

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的对等关税计算公式如下:

图片2.png

其中,美国对i国征收的关税税率为τi, ∆τi 反映了关税税率的变化,φ代表进口价格对关税的弹性系数,设定为 0.25),ε代表进口需求的价格弹性系数,设定为 4,设定 mi>0 表示美国从国家 i 的总进口量,设定xi>0 表示总出口量。即税率幅度= 贸易逆差/美国进口额*0.25*4,贸易逆差=(美国出口额-美国进口额),对等关税税率=贸易逆差/美国进口额/2。以日本为例:2024年美国从日本进口额:1482亿美元 ,美对日贸易逆差:685亿美元,综合税率:685 / 1482 ≈ 46.2% ,对等关税税率:46.2% ÷ 2 ≈ 24% 。

(三)对等关税的豁免情形

美国总统行政令14257号Sec. 3.(b)规定了本次对等关税的例外情形:

1.受50 USC 1702(b)约束的物品;即无价值的通讯、人道主义捐赠、信息材料,以及出版物、影视、照片等媒体,个人随身行李物品。

根据50 U.S.C. 1702(b),总统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授权不能直接或间接规范或禁止的四类商品或行为:

(i)任何邮政、电报、电话或其他个人通信,只要不涉及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的转移;

(ii)受美国管辖的个人捐赠旨在减轻人类痛苦的物品,如食品、衣服和药品,除非总统确定 (A)此类捐赠将严重损 害总统处理其宣布的任何国家紧急状态的能力,(B)此类捐赠是对拟议的接受者或捐赠者的胁迫的回应,或(C)将危及正在从事敌对行动或处于明显即将参与敌对行动的情况下的美国武装部队;

(iii)从任何国家进口或向任何国家出口(不论是否出于商业目的),不论以何种格式或何种传播媒介,任何信息或信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版物、影片、海报、唱片、照片、缩微胶片、缩微平片、磁带、光盘、只读光盘、艺术品以及新闻电讯稿。但不包括受出口管制的信息或信息材料;

(iv)往返任何国家旅行通常发生的任何交易,包括供个人使用的随身行李,在任何国家维持生活的行为,包括支付生活费用和购买供个人使用的货物或服务,以及安排或便利此类旅行,包括不定期的空中、海上或陆地旅行。

2. 已受第232条关税约束的钢和铝制品、汽车和汽车零部件;

美国基于《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对钢铝制品、汽车及零部件实施的关税政策,

3. 本行政令附录2列举的铜、药品、半导体和木材制品、某些关键矿物、以及能源和能源产品;

4. 适用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第2栏规定的税率的商品;

USHTS第1列关税适用于与美国有“正常贸易关系”(NTR) 的国家/地区,第2列是针对特定国家征收的关税,目前处于第2列关税的国家有古巴、朝鲜、俄罗斯和白俄罗斯。

5. 所有可能受未来第232条关税约束的商品;

6. 加拿大、墨西哥符合 《美墨加协定》(USMCA) 原产地规则的商品,即《美墨加协定》项下产品;

7. 进口商品中美国成分价值,但前提是该美国成分不低于商品价值的20%;

“美国成分”指完全生产或实质加工于美国的零部件的价值。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要求收集有关进口商品的信息和文件,包括在入境申报时,以使 CBP 能够确定和核实商品的美国成分的价值,以及确定和核实商品是否在美国加工完成。

8. 可利用321条款清关的小额包裹商品(但不适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包裹)。

《美国法典》第19编第1321条授权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对同一收件人(个人或公司)在同一天内进口的,总价值不超过800美元的商品实施免税政策。

 

二、中国输美产品关税该怎么计算?

在计算中国出口美国的商品关税之前,首先明确的前提就是,本次对等关税不影响其他已采取的关税政策,例如301关税措施、双反措施等,与其他关税均为累加征收的原则。

因此,中国产品出口美国关税= 该产品的基础关税+全面关税+对等关税+301关税+双反关税(如有)。

其中,基础关税:通过HTS查询商品编码及对应最惠国税率;全面关税:2025年2月1日、3月3日根据第14195号行政命令对中国全产品加征20%;对等关税:本次加征对等关税,中国对应34%(4月8日最新修改为再加征50%,为84%,10日再次修订为125%。);301关税:2018年起加征的税率,对应特定商品;双反关税:对应特定商品。  

 图片1.png

举例说明:

以中国制造的鞋子(64031910)为例,假设进口申报价格为100美元,进口美国需要缴纳的关税包括:基础关税(5%)+全面关税(20%)+对等关税(125%)+301加征(7.5%)=157.5%,合计157.5%。

又比如:

 以中国制造的发光二极管(85411000)为例,最惠国税率为0,该发光二极管(85411000)为总统令附件2豁免的产品,排除适用对等关税税率(125%),经查询需要加征50%关税(99039105),因此进口关税包括:基础关税(0%)+全面关税(20%)+加征关税(50%)= 70%, 税款即申报价格*70%。

 

三、其他关注的问题

上文提到的对等关税的豁免情形第7点,“进口商品中美国成分价值,但前提是该美国成分不低于商品价值的20%”该如何理解?

根据美国总统行政令14257号 ,由美国海关税则号9903.01.25、9903.01.35、9903.01.39以及9903.01.43-9903.01.77所加征的额外关税,即对等关税,不适用于商品中的美国成分部分。如果商品的美国成分价值占其海关价值的至少20%(该产品的海关完税价值依据《美国法典》第19编第1401a条确定,至少20%为美国原产,且符合税则号列 9903.01.34 的规定),则这些额外关税仅适用于商品的非美国成分部分。举例而言:如果一个电子产品在美国进行了部分组装或使用了美国生产的零部件,且这些美国成分的价值占该产品进口到美国时海关价值的25%,则该产品中的美国成分部分(即该25%美国成分)可以免于上述关税,而关税仅针对非美国成分部分。

 图片4.png


四、美国海关(CBP)对等关税申报指引

(一)核心内容:

1. 第99章次级税号申报要求:

自2025年4月5日起,申报人必须为所有进口商品至少填报一个与美国对等关税相关的《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第99章次级税号。具体规则如下:

适用对等关税的商品:填报HTSUS主税号及对应的第99章附加税号(如9903.01.25)。中国产品即对应99030163。

 图片5.png

豁免对等关税的商品:需填报第99章中指定的例外税号(如9903.01.26-9903.01.34)。

2. 附加关税税率及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

税号9903.01.25:加征10%从价税,适用于2025年4月5日美东时间00:01及之后申报进口或从保税仓库提取的货物(豁免商品除外)。

叠加规则:附加关税需与现有关税、税费(如反倾销税)累加计征。

例外豁免情形(需申报对应第99章税号)

例外税号

适用条件

9903.01.26

原产于加拿大的商品(含《美墨加协定》免税商品)

9903.01.27

原产于墨西哥的商品(含《美墨加协定》免税商品)

9903.01.28

2025年4月5日前已装运且在途的货物(仅限2025年5月27日前申报进口)

9903.01.29

原产于白俄罗斯、古巴、朝鲜、俄罗斯等“第二栏税率国家”的商品

9903.01.30

用于人道主义救济的捐赠物资(如食品、药品、衣物)

9903.01.31

信息类材料(出版物、音像制品、新闻素材等)

9903.01.32

附件II所列税号下的特定商品

9903.01.33

受232条款约束的钢铁、铝制品、汽车及零部件

9903.01.34

含至少20%美国原产成分的商品(仅对非美国部分征收附加税)

 

特殊条款

(1)第98章货物

除以下税号外,第98章商品(如复进口货物)通常豁免附加关税:

9802.00.40(国外维修/改装货物)

9802.00.50(国外加工货物)

9802.00.60(国外组装货物)

9802.00.80(含美国成分的复进口货物)

计税基准:

9802.00.40-60:仅对境外增值部分征税

9802.00.80:按商品总值扣除美国成分后的价值计税

 

(二)对外贸易区(FTZ)

2025年4月9日及之后进入对外贸易区(FTZ)的非“国内状态”商品(定义见19 CFR 146.43),需以“特权外国状态”(19 CFR 146.41)申报,入境消费时按当时税率缴税。

(三)小额免税(De Minimis)

符合19 U.S.C. 1321(a)(2)(C)条件的低值货物(如800美元以下包裹)仍适用免税,但根据最新总统行政令,自美东时间5月2日零点起,来自于中国(含中国香港)的商品适用商品价值的30%的税率(4月8日已最新修改为商品价值的90%税率);或自美东时间5月2日零点至美东时间6月1日零点之前,来自于中国(含中国香港)的商品适用每件商品25美元的税费(4月8日修订为件商品75美元的税费,4月10日已最新修改为适用每件商品100美元的税费),美东时间6月1日零点起每件商品增至50美元(4月8日修改为每件商品150美元的税费,4月10日已最新修改为每件商品200美元的税费,运输国际邮政包裹的承运人须支付所需要缴纳的关税。承运人必须报告包含商品的邮件总数,并说明适用90%关税或100/200美元的关税。

 

(四)申报规范

1. 多税号申报规则

附加关税(如9903.01.25)必须单独关联至对应税号,不得与其他税号合并计算。同一报关单明细行中的多个HTSUS关税不得合并。

税号申报顺序:

(1)第98章税号(如适用)

适用范围:复进口、临时免税进口、境外加工维修等特殊贸易形式。典型税号:9801.00.10(临时进口后复出口)9802.00.40(境外维修后复进口)9802.00.80(含美国成分的组装产品复进口)

(2)第99章附加关税税号

详细说明:核心税号:9903.01.25(对等关税10%)9903.88.XX(301条款附加税)申报要求:需与主税号关联,不可合并计算。

(3)贸易救济税号(按以下强制顺序填报):

第一优先级:第99章301条款税号(如9903.88.15);

第二优先级:第99章《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芬太尼制裁税号;

第三优先级:第99章IEEPA对等关税税号;

第四优先级:第99章232条款或201条款关税税号(如适用);

第五优先级:第99章201/232条款配额税号(如适用)。

(4)填报第99章替代性关税或其他用途税号(如《杂项关税法案》MTB税号等)

详细说明:MTB税号:通过美国国会特别审批的关税减免税号(如9902.XX.XX)。其他用途:包括自由贸易协定(FTA)暂缓征税等特殊安排。

(5)填报第99章其他配额税号(上述第3项未涵盖的配额,如适用)

详细说明:常见税号:农产品配额(如9903.10.00)纺织品配额等。

(6)第1-97章商品主税号

最后填报第1至97章商品主税号,详细说明:必须填报:HS标准税号(如8517.62.00智能手机)。价值关联:商品申报价值应绑定主税号(除非第98章另有规定)。

(五)含美国成分商品的申报(9903.01.34)

第一条目(美国成分):

1. 第1-97章HTSUS(两条目相同)

2. 填报原产国(两条目相同)

3. HTSUS 9903.01.34(美国价值豁免编码)

4. 申报总价值减去非美国成分的价值

5. 填报产品总数量

6. 填报所有适用关税

第二条目(非美国成分):

1. 填报与第一条目相同的第1-97章HTSUS

2. 填报与第一条目相同的原产国

3. 填报HTSUS 9903.10.25

4. 填报非美国成分的价值

5. 数量填零

6. 填报所有适用关税

 

(六)其他说明

海关预裁定申请:企业可通过CBP裁决程序(链接)申请税号、原产地等事项的约束性裁定。

错误处理:申报问题请联系CBP客户代表或ACE帮助台。

咨询邮箱:TradeRemedy@cbp.dhs.gov

 

本文内容由公开官方文件整理翻译编辑而成,仅作参考,笔者会根据最新政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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