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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海关查获超量携带药品461盒
发布时间:2024-08-28 18:03:27  作者:陆怡坤     浏览:79次

据“海关发布”消息,近日,威海海关在海运旅检渠道查获进境旅客超量携带药品461盒。现场关员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一名经“无申报通道”进境旅客的行李物品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在其行李箱中查获大量牛黄上清丸、咳特灵片等药品,共25种、461盒。目前,海关已依法暂扣上述药品,待进一步处置。

 

海关律师提醒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药品应当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品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无进口药品通关单的,海关不得放行。

换言之,药品属于限制进口的货物。如果是个人携带药品进境的,则需遵从《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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