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发布”公众号,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关员对一批申报为“再生铝块”的进口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夹杂有大量的废塑料、废橡胶、旧印制电路板等物品。经取样送技术机构鉴别,确认上述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重51.77吨。
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并处5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罚款。
若实施逃避海关监管行为将境外"洋垃圾”运输进境,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走私废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