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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查获旧照相机3156台,经鉴定为固体废物
发布时间:2024-12-03 14:40:16  作者:费云     浏览:200次

根据青岛海关12360热线,近日,青岛海关所属日照海关查获一批实际为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旧照相机3156台。

现场关员查验时发现该批旧照相机与其他申报货物混装于纸箱中,由废旧报纸包覆,产品规格杂乱,无包装,部分结构残缺、表面沾有污渍和锈蚀,部分相机含有废旧电池,电池仓存在腐蚀。

经鉴定,该批旧照相机部分已丧失原有利用价值,不能正常销售使用,不属于可按照原有用途继续使用的物品,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前,该批旧相机已按规定退运出境。

根据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违法将境外洋垃圾输入境内的,依法处罚并责令退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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