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综合税率表
类别 | 进境物品名称 | 综 合 税 率 ( % ) |
1 |
书报、刊物、教育用影视资料;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摄像机等信息技术产品;食品、饮料(不含酒精饮料);金银;家具;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药品注1 |
13 |
2 |
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自行车;类别1、3中未包含的其他商品 |
20 |
3注2 |
烟草制品、酒精饮料;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电池 |
50 |
注:
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进口货物税率征税。
类别3所列商品的具体范围与消费税征收范围一致。
该《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综合税率表 》来源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关于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