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消息,近日,昆明海关所属河口海关关员查获夹藏烟叶14.7吨。昆明海关所属河口海关关员在河口公路口岸北山国际货场对一票申报为“鲜白菜”的出口货物实施监管查验时,发现机检图像异常,经人工开箱查验,在车厢中部、前部查获大量夹藏的以编织袋包装的烟叶,经清点,总计295袋、重14.7吨。目前,该案件已行政立案处置。
海关律师提醒
长期以来,夹藏烟草出口的案件屡见不鲜。虽然烟草出口不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并非限制出口的货物,但是,国家对烟草实行专卖许可证制度。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实践中,如果通过夹藏方式出口烟草制品,虽然不会构成走私犯罪,但可能会被定性为非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