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署监[1994]774号文的规定,对寄自或寄往国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关于邮寄物品的征税规定,请浏览中国海关律师网收录的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