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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收货人应向海关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的中文译文吗?
发布时间:2013-09-05 08:31:05     浏览:911次
问题描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条,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海关需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中文译文并对译文内容负责。
兰迪海关部-:
问:您好,我司法国进口一批红酒,海关怀疑我司申报价格不实,对我司下发了《价格质疑通知书》,并要求我司提供有关报关单证的中文译本,请问海关的要求有无法律依据?我司是否有义务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文呢?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条,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海关需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中文译文并对译文内容负责。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