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关于B类企业申请区域通关事宜请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8号。关于您所提出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内容,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关于印发《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的通知(署稽发[2008] 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