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在场或者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办案人员应当在扣留凭单上注明,并且由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