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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减免税设备补税时的完税价格?
发布时间:2018-03-28 09:59:00     浏览:3241次
问题描述:
我司从事加工贸易,去年被海关稽查,今年给我们的稽查报告说我们有违规,之前进口的几台减免税设备需要补税处理。但我们的设备相比买来时价格已经低了很多,而且还用了好几年了,请问一下我们补税要按什么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兰迪海关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免税货物因转让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补征税款的,补税的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为基础,按照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与监管年限的比例进行折旧,其计算公式如下:补税的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 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 监管年限×12)。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自减免税货物的放行之日起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但超过15日的按1个月计算;不超过15日的,不予计算。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