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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特许权使用费是否与进口货物有关?
发布时间:2024-06-20 11:37:00     浏览:322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芯片设计许可对境外公司支付设计许可费用,芯片产品已经进口,在已经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是否与进口货物有关呢?我们的许可是包括多项设计的。
兰迪海关部-费云: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的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是否与进口货物有关,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视为与进口货物有关:

(一)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专利权或者专有技术使用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含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2.用专利方法或者专有技术生产的;
  3.为实施专利或者专有技术而专门设计或者制造的。

(二)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商标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附有商标的;
  2.进口后附上商标直接可以销售的;
  3.进口时已含有商标权,经过轻度加工后附上商标即可以销售的。

(三)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著作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含有软件、文字、乐曲、图片、图像或者其他类似内容的进口货物,包括磁带、磁盘、光盘或者其他类似载体的形式;
  2.含有其他享有著作权内容的进口货物。

(四)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分销权、销售权或者其他类似权利,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进口后可以直接销售的;
  2.经过轻度加工即可以销售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费云/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费云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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