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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税一定构成走私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4-07-27 20:49:00     浏览:64次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在去年的时候委托了一家通关公司包税进口,前两天我们被缉私查了,说我们涉嫌走私,偷逃税款300多万,但是我们不知道货是怎么进来的,请问包税就是走私吗?
兰迪海关部-韩逸航: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走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从事的行为是走私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五)以明显低于货物正常进(出)口的应缴税额委托他人代理进(出)口业务的。

只有在上述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有走私的主观故意,同时符合走私行为的,才有可能构成走私犯罪。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韩逸航/兰迪海关部
海关行政争议解决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部
 韩逸航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行政争议解决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等。
海南大学 法律硕士
山东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
深圳兰迪优秀青年律师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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