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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货柜中夹藏电子废料进口,这种行为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4-11-19 22:25:47     浏览:54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近期进口了一批废旧硬盘、旧光驱的电子废料,当时觉得正常报关过不了,就藏在货柜里。目前负责进口的货代已经案发,迟早会牵连到我们,请问这种案件会怎么判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电子废料通常会被认定为固体废物。贵司以夹藏方式进口电子废料,已构成走私行为,如果涉案电子废料的重量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的入罪标准,则可能构成走私废物罪。目前看来,电子废料通常属于非危险性固体废物,对此,如果数量达到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超过二十五吨,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量未达到二十五吨,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或未达到五吨,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且后果特别严重的,均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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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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