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并未规定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不得二次销售。因此,边民利用免税额度进口的商品,可以进行二次销售,但免税商品仅限于生活用品。
参考规定:
《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
第五条 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列入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除外),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