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某海关缉私局查获一批走私废物案,涉及多家国内货主。刘某作为某个体工厂货主的家人兼员工被认定参与走私,涉嫌走私废物罪,因而被捕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经统计,该货主通过包税方式进口固体废物数千吨。
海关部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认真全面阅卷及大量调查,向检察院提出了要求补充调查核实的意见;二次退侦之后,根据补充调查情况,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要求不起诉的律师意见,指出刘某虽在该工厂工作,但主要为工厂内部事务,其工作职责对废物走私废物事宜很难有所认知和了解。最终,检察院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