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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关查获案值超2亿元海上走私保税船用燃料油案
    发布时间:2024-05-31 10:08:00  作者:费云  浏览:229次

    根据海关发布消息,近日,青岛海关查获一起海上走私保税燃料油案,该案犯罪团伙从2019年6月至2023年2月,共走私船用燃料油3万多吨,价值2亿多元。该案目前在法院审理中。

    2023年初,青岛海关缉私局荣成分局获取线索,发现具有保税船用燃料油经营业务资质的船舶,在山东沿海从事走私活动。保税燃料油就是保税船供油,是有特定供应对象的,根据相关规定,只能销售给国际航行船舶,不能向内贸船销售。国际远洋船舶使用的保税燃料油与国内航线行驶的船舶使用的燃油存在较大差价。调查中,缉私部门通过对数据的梳理研判发现,活跃在山东沿海一带海域,2条保税燃油船和2条向国内船只供油的船舶有走私嫌疑。

    海关缉私民警通过摸排发现,某某的6号和9号2条保税燃油船不但在海上为航行的国际船舶加油,还频繁与公司2条经营内供油的船靠泊。缉私民警同时还发现,某某的公司近2年快速膨胀,其资金流入远远超出公司正常经营收入。

    经查,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公司名下的2艘保税船用燃料油船,在山东龙口、黄岛海域,将仅用于销售给外籍船舶的保税燃料油,非法转售给国内运输船舶牟利,偷逃进口环节税款。

    通过对犯罪团伙涉案人员的审查,以及对相关证据的梳理分析后发现:国际航运船舶在中国附近海域,比如想补充1000吨保税燃料油,船公司就向有资质的供油企业发出申请,计划补充1000吨。供油企业就开始调度某某名下的船舶,到供油公司指定的码头加注1000吨,然后跟联系需要供油的国际航行船舶商定停靠位置,进行补充。

    此时,某某的业务员就与外轮的轮机长商谈,以每吨100-200美元的好处费,能否从燃料油中截留50吨。一般情况下,轮机长都会同意这笔交易。此外,在加注的过程中,他们还会利用管道所占的这部分油,包括对油进行加热使体积膨胀,以这种方式少加油。

    当截留的燃料油积攒到一定数量后,该船就会将油输送到公司在山东的另外两条加油船里,内销牟利。某某获取这部分保税油后,在境内的销售价格是每吨3500元到5000元人民币,这样算下来,1吨可以净赚3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利润。

    以上消息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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