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水平,保护动物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8号【发布日期】2009年07月20日【实施日期】2018年11月23日【法律类别】检疫监督【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水平,保护动物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8号发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局 长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水平,保护动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