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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进口涂料商品编码申报不实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越秀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4-07-18 14:44:07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43次

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期间,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涂料一批。其中涂料(型号UC680、UR200B)的申报商品编号为3208909090(消费税0)。经查,实际商品编号为3208909010(消费税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科处罚款人民币3.9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保证金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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