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出口空白线路板申报不实涉嫌影响出口退税,当然人公司因疏忽大意的原因未对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在向海关申报时填制了错误的货物数量,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同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所列之申报不实违规行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及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八条第六项第十五条之规定。
处当事人罚款1500元人民币。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宁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