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外贸管制
    账册倒换表格函数发生错误致使金额申报不实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天竺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04-26 22:00:33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355次

      2019年4月29日,根据H2010贸易统计系统(TSD)提示,当事人申报的一票出境备案清单,金额超大。后经核查发现,由于当事人账册倒换表格函数发生错误,致使部分单价显示错误,申报金额错误,申报金额为146936126.22美元,正确金额为546147.69美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违规事实。

      以上行为有海关查获说明及当事人情况说明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0.8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112月07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