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律师网 > 海关数据库 > 海关处罚决定 > 正文
 
申报出口喷涂机配件价格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冰城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09-17 12:52:01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406次

  当事人单位于2022年4月27日一般贸易FOB方式向哈综保区海关申报出口喷涂机配件申报数量345千克总价136500美元,未办理出口退税。由于当事人单位工作失误将实际成交商品总价币制人民币误填写成美元实际成交商品总价应为136500元人民币。

  当事人上述商品价格申报不实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所列之行为

  以上行为有营业执照、报关单证材料、合同、发票及银行付款付汇凭证、财务凭证、情况说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据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科处罚款人民币0.1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哈尔滨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保证金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年12月23日

海关处罚决定-详情页-右侧广告
  •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