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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2-甲基-3-戊酮37千克,总价5000美元。经查,2-甲基-3-戊酮为《危险化学品目录》列明的化学品,当事人单位未申报出口商品检验,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行为。...
    日期:2022-07-16 18:21阅读:434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品名:二乙烯三胺,HS编码2921290090,原产地日本,货值39520美元,经海关查验,发现该批进口货物存在以下问题:该批货物属于件装危险化学品,而企业申报货物属性为非危险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当事人对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口商品检验,存在违法行为。...
    日期:2022-07-16 18:17阅读:563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发泡剂(成分为偶氮二甲酰胺100%),涉案货物价值人民币53273.77元。上述货物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内商品。 经查,上述货物均没有按危险化学品申报,均未向海关报检,违法所得人民币3118元。当事人上述行为,已构成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规定之行为。...
    日期:2022-07-16 18:16阅读:659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申报出口一批货物,品名为橡胶促进剂(HS编码3812100000,无检验检疫类别,共计1个40尺集装箱货物,货值为31909.00美元)。经查,该批货物在发货时,当事人对危险货物与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不精,对上述货物未进行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就直接报关出口。...
    日期:2022-07-16 18:15阅读:674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申报出口一批货物,品名为1.8%阿维菌素乳油(HS编码3808911990,无检验检疫类别,共计1个40尺集装箱货物,货值为17215.00美元)。经我关查验,该批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列明的危险化学品(第2828条目),出口需要实施法定检验,但当事人不能提供该批货物在出口报关前在产地海关报检的申报资料和检验证明。2021年10月我关向产地海关(鹿泉海关)确认有关情况,产地海关反馈上述货物在产地未报经检验。经查,该批货物在发货时,当事人对危险货物与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不精,对上述货物未进行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就直接报关出口。...
    日期:2022-07-16 18:08阅读:524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申报品名乳香提取物、绞股蓝提取物等,申报数量总计为9000千克,申报价格总计为CIF9045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均为2932999099。经查,实际出口货物为乳香提取物、绞股蓝提取物等,数量总计9000千克,货值为CIF90450美元,应归入商品编号为1302199099,涉及出口检验,当事人未申报出口检验。当事人将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擅自出口。 ...
    日期:2022-07-16 18:06阅读:582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蒲公英黄酮100千克,申报价格FOB140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2938909090。经查,实际出口货物为蒲公英黄酮100千克,应归入商品编号1302199099,涉及出口检验,当事人未申报出口检验。当事人将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擅自出口。...
    日期:2022-07-16 18:05阅读:594次
    申报价格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液压管等货物一票,共3项,申报成交方式为FOB,申报运费500英镑。经查,上述进口货物的实际运费为72345元人民币,与申报不符。经海关核定,上述少报运费的完税价格计人民币68200元,当事人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16068.38元,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日期:2022-07-16 18:04阅读:871次
    申报价格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进口C类快件一票,申报为:小册子4千克,总价FOB10欧元。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进口货物为AOIP品牌校准器2台。经查,上述进口货物的总价为CIF3600欧元,与申报不符,应按照海关对进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进口手续。经海关核定,上述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29541元,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4274.33元,当事人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4274.33元,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日期:2022-07-16 18:02阅读:520次
    申报价格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进口货样广告品项下C类快件一票,申报为:拉丝模具(规格型号:无)7.9千克,总价CIF 65.81澳大利亚元。经海关查验并审核,实际进口货物为金刚石拉丝模具200套,总价应为CIF4000美元,与申报不符,应按照海关对进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进口手续。经海关核定,上述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28212元,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6218.01元,当事人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6218.01元,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日期:2022-07-16 17:58阅读:5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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