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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制品出口退税的税务风险
发布时间:2024-08-09 18:15:00  作者:吴武铃     浏览:236次

一、案件背景

H公司出口智能指环到香港,该智能指环用于显示时间和测心率,并在外壳上镶上了黄金,H公司出口该产品最终向深圳税务局申报了出口退税款,并取得退税款1012.87万元。

深圳税务局通过函调后,发现H公司从国内购买了大额黄金,金额达6000万元,并且均是真实的交易;另外,智能指环也是真实出口的,不存在假报出口的问题;且黄金的占比低于80%,初步分析H公司出口的智能指环,是满足出口退税条件的。

但是,深圳税务局还是存在疑虑,为何要在智能指环的外壳上镶上黄金呢?以黄金为原材料,是否会改善智能指环的性能呢?为了解开重重疑云,最终税务、公安、海关跟银行成立了专案组,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H公司的上述出口安排,实际上涉嫌骗取出口退税。

二、多部门联合调查H公司涉嫌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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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控涉案人员的通信,获取境外销售信息 

专案组决定重点调查黄金智能指环在境外的销售情况,虽然受执法权限限制,专案组无法跨境跟踪货物最终的行踪,但通过技侦技术,监控了涉案人员的通信。

专案组通过监控发现,每当H公司有黄金智能指环出口时,就会派专人将货物从口岸出关并送到购买方香港J公司所租借的一个临时仓库中。但奇怪的是,H公司将成品运送到仓库后,有关人员立即指使送货员等人将黄金从智能指环上拆卸下来,并将黄金进行了单独销售处理,出口的黄金智能指环并未销售给消费者。

2. 指环配件循环进口,且进口价格远高于国内市场价格

同时,专案组还分析了H公司的进口报关单等资料,发现指环配件涉及循环进口,具体为:进口价格为75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25元,而国内的市场价却只需要人民币50元,明显不符合常理。

初步分析,专案组认为,H公司花高价从香港进口指环配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产品的总成本,因为指环配件的价值高了,可以拉低黄金在智能置换中的成本占比,进而将黄金的成本比例控制在80%以下,以满足出口退税的政策要求。

3. 境内外关联公司资金出现回流

另外,专案组还对H公司的关联关系进行了核查,最终在香港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发现H公司的控股股东跟香港J公司的股东相同,都是香港人刘某。

通过对资金流向进行调查,发现H公司每次出口黄金智能指环到香港后,针对黄金部分结汇的金额,通常是在收到结算款后,经过多个账户的周转,最终回到香港J公司。这也表明,该案件中境内外关联公司出现了资金回流。

最终,经过专案组的调查后,认定了H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并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

三、律师点评

1. 贵金属制品出口成税务局的重点调查对象

为什么按照正常价格真实出口货物,最后会被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呢?这是因为国家对贵金属的出口是严格管制的,需要有许可证或者配额才能从事贵金属出口业务。另外,因贵金属具有体积小、单价高、管控严等特点,以贵金属为原材料生产的制品,往往会成为税务局的重点调查对象。

根据《关于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8号),若出口的货物,金银等原材料成本占比高于80%,是不可以办理出口退税;金银等原材料成本占比低于80%,才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具体出口退税率以国家的最新政策为准。

实践中,有很多人通过逆向操作的方向,先计算出配件的成本,然后推算出贵金属的成本,将其控制在80%以下,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把贵金属出口到国外,同时还能享受出口退税,但这种“一举两得”的逆向操作是存在风险的。

2. 产品性能是否符合常理,成为调查涉嫌骗税案件的切入口

本案中,专案组向贵金属行业协会专家进行了咨询,了解到在智能指环的外壳上镶上黄金,不仅无法明显改变指环的功能,也不会提高产品的性价比,因此智能指环在实际生产时普遍不会以黄金等贵金属为原材料。H公司生产的黄金智能指环产品性能不符合常理,成为了涉嫌骗税案件调查的切入口。

除了黄金智能指环外,实践中还存在把白银加工成高性能导向、把白银伪加工成溅射靶组建、或者将金属锡伪造成连接线等出口方式,这些产品性能均存在异常,最终通过深入调查基本都被认定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

3. 跨境信息共享,为税务局调查骗税提供便利

有很多人可能觉得,出口业务有些信息是在境外,税务局在调查取证方面会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现在随着CRS的普及以及各国、各区域间的协作加强,在国际间的情报共享、税务局调查境外的信息(比如香港的银行流水)等方面,难度可谓是越来越低。

在本案中,税务局就是在香港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了解到H公司控股股东与香港股东一致、以及境内外关联公司出现资金回流等重要信息,而且这些信息最终成为认定H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的直接证据。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责任律师:
吴武铃/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三证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一、人物简介吴武铃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2011264192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领域为境内外财税法、国际投资与贸易、股权架构设计等。二、教育背景中南大学,会计硕士中南大学,会计学三、执业经验吴武铃为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三证。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CFO,外派到乌克兰和塔吉克斯坦等国家,负责项目的端到端管理与财税内控建设;擅长用法律、财税与内控思维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业务领域: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税收争议解决、出口退税、股权交易、重大争议解决等法税服务。四、业绩代表财税法领域:·为某医学科技集团搭建境外红筹架构提供法律和税务服务;·为某家族企业提供法律尽调,并为境外架构搭建提供法律、税务、资金流动等咨询;·为宁波某企业印度子公司提供财税尽职调查、转让定价、内控管理等服务;·协助湖北某公司申请印度NSR反倾销审查;·为上海某企业提供国内与国际财税咨询服务(包含数字税、税收筹划等);·为某客户应对希腊税务稽查提供税务咨询服务;·为巴西某公司在中国的交易出具与源泉扣缴税相关的法律意见书;·为英国某公司收购成都某公司提供财务与税务尽职调查服务;·为深圳某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内部审计服务,并提供相关法律与财税建议;·参与四川某企业关于印度服务税纠纷的仲裁案,该案最终取得胜诉;·为东莞某管理委员会提供财税咨询服务;·协助代理广东某龙头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刑事辩护(侦查阶段);·代理某会计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刑事辩护(法院阶段);·代理江西某公司的海关行政复议(因出口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管理);·协助深圳某供应链企业应对与出口退税相关的税务检查服务;·协助深圳某公司应对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务检查服务;·协助深圳某公司调整股权架构,并出具法律与税务方案;·为深圳某医药企业提供与买单出口相关的出口退税法律与税务合规服务;·为山东某农产品企业提供关于出口退税的法律与财税服务;·为多家中资企业的印度子公司提供财税咨询、税务合规服务;·受邀为深圳市税务师协会、中国税务师协会、新则等平台分享法律财税知识。 国际投资与贸易领域:·为广东某公司提供大宗贸易(矿石进口)交易相关法律服务;·为阿拉山口市某进出口企业审查哈萨克采购合同;·为俄罗斯某客户出具与外汇、股权代持相关的法律意见书;·为科特迪瓦客户出具律师函并与对方谈判,并挽回损失近百万元;·代理爱尔兰某公司与中国供应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终为客户获得近百万元的赔偿款;·为新加坡某公司与中国供应商的合同纠纷提供仲裁服务;·代表美国某公司通过谈判向违约的中国供应商催回欠款近一百多万元;·为其他近40家外国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包含起草采购合同、委托开发合同、出具律师函等;·为浙江、东莞、山东等多家中资企业提供印度、香港和新加坡公司注册服务;·为广州、深圳等多家企业提供印度与越南商标注册、商标异议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为东莞某企业提供与出口退税相关的常年法律与财税顾问服务;·为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股权架构搭建、框架协议、采购合同起草与审核等法律服务;·为深圳某有限公司提供劳动咨询、劳动用工制度建立、厂房租赁纠纷咨询、各类合同起草与审核、知识产权维护等法律服务;·为乌鲁木齐某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含合同审查、风险防范建议;·为深圳某有限公司的印度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含合同审查、风险防范建议;·为某金融科技公司的印度子公司提供审查代持协议与服务合同、律师函催收欠款等法律服务。五、荣誉资质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税务师资格六: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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