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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水果进口检疫准入一览
发布时间:2023-04-12 17:10:00  作者:魏思宇     浏览:1561次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简称老挝,是一个位于中南半岛北部的内陆国,北邻中国,南接柬埔寨,东临越南,西北毗邻缅甸,西南毗邻泰国,老挝是中南半岛北部唯一的内陆国家,是联合国批准的最不发达国家之一,以农业为主。随着中老铁路通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中国与老挝的合作也愈加紧密。本文主要就我国对老挝水果进口的准入政策进行盘点、介绍。

 

一、老挝的哪些水果可以进口我国

目前,我国准予进口的老挝水果有:香蕉(Musa supientum; Banana)、西瓜(Citrullus lanatus; Watermelon)、百香果(Passiflora edulis; Passion fruit)、柑橘[桔(Citrus reticulata)、柚子(Citrus maxima)和柠檬(Citrus limon)

 

二、进口老挝水果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老挝出口至中国水果,对于果园、包装厂及冷处理设施、进境检验检疫均有相应要求。

 

(一)老挝果园与包装厂

老挝输华水果的果园、包装厂及冷处理设施须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以下简称“老挝农林部”)备案,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海关总署”)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检疫要求的规定之时准确溯源。注册名单应在每年出口季节前,由老挝农林部向海关总署提供,海关总署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官方网站公布注册名单。

老挝输华水果的果园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溯源体系,推广并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管理,采取控制病虫害的系统管理综合措施,老挝农林部应监督与指导出口果园针对检疫性有害生物,开展监测和综合治理。控制果实成熟度、果实套袋、疫情监测及防控、产后处理,避免和最大程度地降低输华水果上发生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除视觉检查外,还应采用如在果园内悬挂实蝇信息素诱捕器、利用黄色粘虫板进行物理监测等多种物理或化学方式对有害生物进行诱集监测。如监测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输华果园应立即采取化学或物理方式等开展综合防治。老挝农林部需保留有害生物监测记录及防治记录,并按要求向海关总署提供,防治记录应包括生长季节使用的化学药剂名称、有效成分、使用剂量及时间等信息。

老挝输华水果的加工、包装应当在老挝农林部的监管下进行。包装场所及包装过程要保持清洁防止有害生物侵染。完成加工、包装程序的输华水果须单独存放。柑橘植物及百香果加工过程应经人工挑选和清洗西瓜须经剔除、挑拣、分级老挝输华水果需剔除病果、虫果、烂果、畸形果、枝叶或其他植物残体等,以有效去除果实表面附着的虫卵、病原孢子、蚧虫、螨、粉虱等保证输华柑橘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或其他杂质等。

 

(二)水果包装及出口前检疫

输华水果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15)要求包装箱上需用中文或英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水果名称、产地(省、区)、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

经检疫合格的,由老挝农林部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确保不带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填写以下附加声明“The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the Protocol on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Watermelon from Laos to China and is free of soil and the quarantine pests concerned by China”(该批西瓜符合《老挝西瓜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老挝输华香蕉需处于未成熟状态输华桔和柠檬的植物检疫证书上须注明冷处理情况,包括处理温度、持续时间和冷处理设施注册号等信息。

老挝输华柑橘类植物自公告生效后的2年内,老挝农林部需按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柑橘实施抽样检查,如没有发现检疫问题,则随后抽样比例降低到1%。其中,须对每批抽取样品中的30个果实以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果进行剖果检查。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该批货物不得出口到中国,并暂停相关果园和包装厂本季节出口资格。

 

三、老挝输华水果的进口及通关要求

(一)老挝输华水果进口从我国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或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进境。目前,我国允许水果进口的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已多达117个,分布于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具体可点击以下链接查询:https://customs.chinaport.gov.cn/carpubquerywebserver/views/queryAppointPlace.html

(二)老挝输华水果报关报检材料老挝输华水果需提供下列相应的材料进行申报(1)贸易合同、商业发票、装箱清单、提(运)单(2)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3)原产地证据(4)老挝植物检疫证书(5)进口收货人资质证明文件等。

(三)老挝输华水果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验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华水果申请单位应当提供水果输入进境后需要指定生产、加工、存放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提交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信息以及符合海关要求的生产、加工、存放能力证明材料。海关对申请单位检疫审批的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六条的规定,输出和途经国家或者地区有无相关的动植物疫情;是否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是否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包括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进境后需要对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检疫监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查其运输、生产、加工、存放及处理等环节是否符合检疫防疫及监管条件,根据生产、加工企业的加工能力核定其进境数量;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其上一次审批的《检疫许可证》的使用、核销情况进行审查。海关总署及其授权的直属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海关总署负责人或者授权的直属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四)老挝输华水果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内容包含如下:1)持有老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2)持有《进境植物检疫许可证》(3)输华水果包装需满足相应要求

(五)老挝输华水果需在进境口岸实施检疫检验。老挝输华水果应当在进境口岸实施检疫,未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同意,不得卸离运输工具。输华水果经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海关凭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检疫单证或者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放。老挝输华检疫水果需调离海关监管区检疫的,海关凭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检疫调离通知单》验放。老挝输华水果,经检疫发现有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检疫发现有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的名录之外,对农、林、牧、渔业有严重危害的其他病虫害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依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通知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六)老挝输华水果进口过程中,海关对进境水果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海关现场检验主要包括(1)核查货证是否相符;(2)核对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上的相关信息及官方检疫标志;(3)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征、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现场检疫发现可疑疫情的,应送实验室检疫鉴定;(4)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测。

 

四、老挝输华水果税号和税率

序号

商品名称

税号

进口最惠国税率

进口普通税率

东盟协定税率

RCEP协定税率

1

鲜或干的香蕉

0803900000

10%

40%

0

0

2

西瓜

0807110000

25%

70%

0

22.5%

3

鲜或干的橙

0805100000

11%

100%

0

0

4

鲜或干的蕉柑

0805211000

12%

100%

0

0

5

鲜或干的柑橘

0805219000

12%

100%

0

0

6

鲜或干的克里曼丁橘

0805220000

12%

100%

0

0

7

鲜的葡萄柚及柚

0805400010

12%

100%

0

0

8

鲜或干的柠檬及酸橙

0805500000

11%

100%

0

0

9

其他鲜果(百香果)

0810909090

20%

80%

0

17.3%

由于老挝是东盟十国之一,在获取老挝原产他证书的基础上,申报时可以适用东盟协定税率,进口关税为0。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