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电子数据和纸质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可以修改或者撤销。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故你可以向海关申请修改,等审核同意后,按一般贸易方式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