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规定,提前报关的进口转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的5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超过期限仍未到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的,指运地海关撤销提前报关的电子数据。因此,您需在上述期限内办理入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