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盛装进出口货物的容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 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