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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设备结转需提供核销单吗?
发布时间:2009-12-14 08:54:00     浏览:2548次
问题描述:
我司需要将加工贸易下进口的设备转给关联企业,拟以加工设备结转(代码0456)向海关申报,请问出口报关时需要提供核销单吗?谢谢
兰迪海关部-: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按照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分类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汇发[2001]120号),加工设备结转(代码0456)为不需要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监管方式。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