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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口货物滞报金的计征事宜
    发布时间:2009-12-21 08:59:16  浏览:923次
    问:我公司进口了一批设备,因审价、归类问题,还没解决,目前已经到港超过12日了,请问进口货物一般多少天未申报,海关会要求征滞报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应当按日计征,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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