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货物到港后未卸货是否适用直接退运?
    发布时间:2010-01-26 09:53:43  浏览:1594次
    问:请问进口的货物,如果在货物入境前,国内的收货人就表示不提货,而国外的发货人决定将货物直接运回本国,因此货物到港后也并未卸货,在这种情况下,船公司可以直接不经过任何申报程序而直接将货物运回吗?谢谢指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一)因国家贸易管理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二)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三)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四)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五)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收货人申请而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文书的。
  • 标签:
  • 直接退运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