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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有毒化学品的海关申报规范
    发布时间:2010-01-27 09:34:26  浏览:735次
    问:进口有毒化学品,通知单上单位是公斤,报关时用了瓶,海关审单时退单了。不知如何改?是改通知单还是改报关单?

    答: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海关总署2005年第46号关于启用新版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的公告,进(出)口报关单上的计量单位应与通知单一致。因此,您需按这个原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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