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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贸易是否可同时开展?
    发布时间:2010-02-04 09:35:20  浏览:2412次
    问:您好!我司是苏州工业园区一家单位,现想做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两项贸易。想请问一下此两项贸易是否能同时进行?

    答: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是不同性质的贸易方式,企业办理加工贸易手册应当与外商签订加工贸易合同,并向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加工贸易手册与双方签订的合同是一一对应的。所以,同时开展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业务没有法律政策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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