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保税区的加工贸易企业,现在我司有一批成品需要申请内销,但该产品有些料件是在国内买的,我想咨询一下,保税区货物内销如何确定完税价格?我司该批产品中使用国内购买料件的部分是否可以除外?还请帮忙解答,谢谢!
答:根据有关规定,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的进料加工制成品中,如果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海关以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具体规定您可参阅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