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刚到一个码头公司工作。一天海关查验时,要求我作为见证人签字。我只是码头工作人员,负责在场内处理一些调度上的问题。因为是海关要求,我当时签了,不知这样对我有无什么可能的不利后果?如果货物有问题我会担责吗?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在行使一些行政职权时,有可能要求见证人在场。码头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员到场是常见情况。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办案人员依法查验货物,当事人或代理人不在场或拒绝在查验记录上签字的,办案人员应当在查验记录上注明,并且由见证人签字或盖章。这种依法进行的见证行为,是公民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