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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生回国物品征税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0-11-29 08:45:10  浏览:914次
    问:你好,我是在法国的留学生,近期就要从法国回国旅行放假, 请问我带一台在法国买的自用手提电脑和iphone3的手机是否要征税?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并复带出(进)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按暂时进出境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请在进(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出(进)境时凭原进(出)境申报单予以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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