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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大陆料件的台湾产品是否可视为台湾产?
    发布时间:2011-01-07 08:47:37  浏览:989次
    问:您好,我们是台湾的一家电子产品制造企业,我们生产的成品中些很大一部分的料件都是从大陆苏州进口到台湾的,我想咨询一下,大陆生产的料件在台湾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到大陆销售是否可以享受《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协定优惠税率?请指教,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规定,原产于大陆的材料在台湾被用于生产另一货物,并构成另一货物组成部分的,在确定另一货物原产地时,该材料应当视为台湾原产材料。适用协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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