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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结算的贸易报关时还要提供外汇核销单吗?
发布时间:2011-02-15 08:42:00     浏览:1979次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们深圳的一家企业, 我们公司过年前刚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我想请请教一个问题?如果我们企业以人民币结算进出口贸易的货款,请问我们报关时是否要提供外汇核销单?敬请回答,谢谢!
兰迪海关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联合公告2009年第10号(关于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试点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办理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 您可参阅该管理办法。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