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德国公司对华销售大型数控加工中心,每次设备到位后,会派工程师到场安装调试,一般需要30-60天。对安装专用工具和配件是否可按照私人行李申报?同时由于品项很多(一般都在100项左右),海关对于此类方式是否有简便的方法?
答:根据海关规定,旅客携带物品进境,以个人自用、数量合理为限,超过合理数量但仍属自用的予以征税,否则予以退运境外或按照货物进口的规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根据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调测用的仪表和器具不能作为个人自用物品进行申报,可以考虑按照暂时进口货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