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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核销后还能办理进料成品退换吗?
    发布时间:2011-06-23 08:43:19  浏览:1150次
    问:您好!我们是一家进料加工生产企业,主要是生产小家电的,我司有一本进料加工手册已于2010的11月年核销了,但现在有一批该手册的出口成品要办理进境维修,请问是否可以按“进料成品退换”监管方式报关进口?请您指教,谢谢!

    答:根据海关规定,对已经核销的加工贸易手册项下的出口成品应该按“进出境修理物品”申报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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