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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高层次人才自带车辆入境事宜
    发布时间:2011-09-06 08:50:53  浏览:1110次
    问:您好,我在美国留学多年,现因受聘于复旦大学的研究员(正教授级),拟在10月回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以高层次留学人才的身份申请自带车辆入境?请您指教,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是指由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高层次人才的身份一律由人事部、教育部或其授权部门认定,具体是指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教育部国际交流合作司以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教育主管部门。上述人员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请从境外运进自用机动车辆1辆(限小轿车、越野车、9座及以下的小客车),海关予以征税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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